今天是:

关于加强期末考试管理、 严肃考风考纪和监考纪律的通知

发布者:张剑奥发布时间:2026-01-01浏览次数:21

各学院:

期末考试即将开始,为严肃考试纪律、规范考试管理、加强学风和考风建设,确保期末考试正常进行,在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的前提下,各教学院务必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和监考管理,并特别强调如下:

一、做好诚信教育,营造良好考试氛围

1. 营造良好迎考氛围,各学院以考务会形式召开“诚信教育”专题会议,学习期末考试考场纪律等有关制度文件。

2. 明确告知学生“在开考前必须将考试相关资料、通讯工具、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放置到考场指定区域,切勿带在身边”。

3. 明确告知学生“考场内摄像头可高清还原考场现场,学校监控室有专人监督考场情况,切勿抱有侥幸心理”。

二、加强监考管理,落实监考主体责任

1.监考老师在开考前2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考试资料(试卷、考试座次表、监考记录),所有监考人员均应按考试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考场。

2.考试过程中,监考人员要忠于职守、严肃认真、精力集中,关闭通讯工具,坚守岗位,认真巡查考场,不做与监考无关事情。不得擅离考场、不得坐着监考、不得在考场聊天、看手机等。除试卷有印刷方面的问题外,不应回答考生有关考试内容的提问。

3.如发现考生有违纪或作弊苗头,应立即给予警告;如发现考生有考试违规行为,应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,令其退场,保存作弊证据并做好记录,由两名以上(含两名)监考员签字。考生违规一经确认,考试后立即报告开课学院和教务处处理,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。

教务处将加大巡考力度,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、监考迟到、擅离职守、对考场上的违纪作弊行为不加制止、不如实记录或隐瞒不报等监考教师,一经查实,按教学事故认定的相关规定给予处理

       

教务处

202512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