贯彻国家、省关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方针、政策;制定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的相关事宜,完善学院心理健康普查的资料;根据上级要求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以及大学生心理咨询工作。具体职责如下:
1.根据我校大学生心理特点全面负责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、心理辅导或咨询,帮助大学生树立心理健康意识, 优化心理品质,预防和缓解心理问题,提高心理健康水平;
2.统一建立全校在校学生的心理档案,关注学生的心理动态;
3.对全校心理委员进行培训指导,监督指导各个班级心理委员的日常工作以及班级心理动态的普查;
4.负责维护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网站的更新,普及大学生心理健康知识;
5.掌握学生某一阶段经常出现的心理问题,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心理健康知识讲座,普及心理健康知识,帮助学生度过心理敏感期;
6.为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咨询辅导工作;
7.负责学生事务部分科研工作;
8.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生处布置的其它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