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高雨豪等 3 名同学退学等原因,其原获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空缺。根据国家奖助学金管理相关规定,空缺名额仍分配至学生原所在学院开展补选工作。
经学生个人申请、学院评审、公示及推荐,学校审核,拟确定以下 3 名在校生为本次国家奖助学金补选获得者。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。
一、国家励志奖学金(1人)
新能源汽车学院:魏珂
二、一等国家助学金(1人)
电商物流学院:关晴晴
三、二等国家助学金(1人)
新能源汽车学院:董涛涛
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处反映。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,并提供真实姓名、联系方式。
公示时间:2026年1月14日—1月21日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