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国家卫生健康委与教育部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》及《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》等文件精神,持续巩固“无烟校园 从我做起”主题活动成果,切实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,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,经研究决定,在全校范围内进一步深化禁烟控烟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目标
坚持“教育引导为主、制度约束为辅”的工作原则,通过持续深入的宣传教育、常态化的巡查督导和严格规范的管理措施,全面提升师生控烟意识和行动自觉,切实减少校园内吸烟行为,有效降低火灾风险,营造清新、健康、文明的校园环境。
二、重点任务
(一)持续深化宣传教育,营造浓厚氛围
坚持“教育先行、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全方位、多角度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教育。各二级学院要将禁烟控烟教育有机融入日常学生管理工作,充分利用主题班会、专题讲座、新媒体平台、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,持续及吸烟及二手烟对健康的危害知识,强化警示教育,引导学生牢固树立“不吸烟、不敬烟、不递烟”的健康理念。强化消防安全警示教育。将禁烟教育与消防安全教育紧密结合,通过组织观看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,结合校内因学生违规吸烟引发电梯井着火、烟头点燃垃圾桶导致消防报警等真实案例,以案说法,让学生深刻认识违规吸烟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。
(二)聚焦重点区域,实施精准管控
对校园重点部位划定禁烟“红线”,实施分类分级严格管控。教学区域严管严控。教学楼、实训中心、图书馆等场所(包括但不限于教室、走廊、卫生间、实训车间、阅览室)均为绝对禁烟区。各学院需组织学生骨干成立禁烟监督小组,落实“课前课后一巡查”制度,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并上报。加强对卫生间、楼道拐角等易发生吸烟行为的隐蔽区域进行重点监控和常态化巡查。宿舍生活区严防严控。学生宿舍是消防安全重点防范区域,严禁在宿舍内(含阳台、卫生间)吸烟。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发挥学生党员、团员、奖助学金获得者、团学骨干及寝室长的模范带头和示范引领作用,建立健全“自我监督、相互提醒”的宿舍控烟机制。宿管人员要加大巡查频次和力度,重点检查宿舍阳台、卫生间等隐蔽角落,坚决杜绝卧床吸烟、乱扔烟头等危险行为,从源头消除火灾隐患。
(三)加强巡查督导,健全监督机制
学生处将牵头组织学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、宿舍管理中心及各二级学院学生骨干力量,组建联合巡查小组,定期对教学楼、宿舍楼、食堂周边、运动场等公共区域开展禁烟专项巡查。对吸烟行为做到及时发现、有效劝阻、如实登记,并建立巡查工作台账,定期通报巡查情况。
(四)规范行为管理,依规进行处理
对在校园公共场所违规吸烟、乱扔烟头等行为,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、通报所在学院、记录在案等处理;对屡教不改或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,将严格按照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,并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思想认识,强化责任落实
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禁烟控烟工作对于维护校园安全稳定、促进师生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,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。要明确责任分工,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禁烟控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推进落实,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、见到实效。各学院应定期梳理本学院禁烟工作开展情况,及时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、处理情况及典型经验报送学生处,学生处将定期汇总通报,推动工作整体提升。
(二)注重工作实效,构建长效机制
各二级学院要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,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,注重教育引导与制度约束相结合,集中整治与常态管理相结合,着力构建禁烟控烟工作常态化、长效化机制,持续巩固无烟校园建设成果,共同推进健康、文明、安全育人环境建设。
希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狠抓落实,确保禁烟控烟工作取得扎实成效。
